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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据美国媒体报道,
美国亚利桑那州一20岁女子被捕时,
因走路姿势怪异,引起警方注意。
经过一番沟通后,
她从两腿中间取出一个袋子,
袋子里装有445片芬太尼药片。
奥利维亚•乔丹(Olivia Jordan)和同伙理查德•卡尔森(Richard Carlson)
据悉,乔丹和同伙理查德·卡尔森
长期以贩卖毒品为生,
二人在路过一高速公路关卡时,
警犬嗅到了非比寻常的味道,
狂吠不止,
警方因此怀疑车上藏有毒品,将二人扣留。
经过一番搜查后,
警方在车上发现了
19颗阿普唑仑药丸和多颗蓝色M-30药丸,
这些药丸中,均含有芬太尼。
同时还发现了一小袋甲基苯丙胺(俗称冰毒)。
为此,乔丹和卡尔森被捕,
在送往警察局的路上,
有警员发现乔丹走路姿势怪异,
双腿分开且异常别扭,
于是上前提醒,
告知她将非法物品带入监狱将加重罪行。
乔丹犹豫了一阵子后,
竟将手伸进裤子里,
从两腿中间拿出了一个袋子,
警方一看,
袋子里竟装着满满的芬太尼药片。
经过统计,芬太尼药片多达445片,
总价值高达1万美元(约合6.5万人民币)。
目前,
乔丹和卡尔森因涉嫌
出售芬太尼药片和持有毒品
已被押入监狱。
什么是芬太尼?
作为一种药物,芬太尼适用于各种疼痛及外科、妇科等手术后和手术过程中的镇痛;也用于防止或减轻手术后出现的谵妄;还可与麻醉药合用,作为麻醉辅助用药;与氟哌利多配伍制成“安定镇痛剂”,可用于大面积换药及进行小手术的镇痛——简单来说,芬太尼就是一种“普通又常见”的镇痛药。
芬太尼广泛用于各种疼痛及手术后和手术过程中的镇痛
为病人缓解疼痛,这确实是芬太尼最初的研制目的。作为一种阿片受体激动剂,芬太尼于1960年由比利时医生保罗·扬森在哌替啶的基础上改进而成,1968年在美国正式被批准用于医疗用途。
专家介绍,所谓阿片类药物,就是从阿片(罂粟)中提取的生物碱及体内外的衍生物。这类药物与中枢特异性受体相互作用,能缓解疼痛、产生幸福感,但大剂量使用可导致木僵、昏迷和呼吸抑制。
在研制出芬太尼后,保罗·扬森又陆续在1974年合成舒芬太尼、1976年合成阿芬太尼、1990年合成瑞芬太尼。这些药物一种比一种更强效,据相关媒体报道,芬太尼与瑞芬太尼、舒芬太尼的效价比分别为1:1.2和1:12。而芬太尼的另一种衍生物卡芬太尼则效力更猛,药效可达芬太尼的100倍,只需0.02克的微小用量,就足以使一名成年人毙命。
专家表示,目前,几乎所有的外科手术中都会用到芬太尼类药物。作为强效麻醉性镇痛药,芬太尼注射液可用于复合全身麻醉、神经安定镇痛麻醉、心血管“快通道”麻醉、门诊和日间手术麻醉等。
第三代毒品
然而,正是这些医患眼中的镇痛良药,近年来却频频因滥用而显露出其“魔鬼”的一面,变身成臭名昭著的“第三代毒品”。
不同于人们通常所了解的海洛因、大麻等“传统毒品”和冰毒、摇头丸等“合成毒品”,第三代毒品是指“新精神活性物质”,这些物质大多是不法分子为逃避打击而对管制毒品进行化学结构修饰所得到的毒品类似物,具有与管制毒品相似或更强的兴奋、致幻、麻醉等效果,因此也被称为“策划毒品”或“实验室毒品”。
客观来说,药品和毒品在药理属性上并没有十分明显的界限,很多类型的毒品都属于药品,也有医疗用途。究竟是“天使”还是“魔鬼”,很多时候取决于人类怎样使用它们,如果用于治病救人就是良药,如果被滥用于寻求某种精神状态就是罪恶的毒品。
根据我国禁毒法相关条款规定,毒品是国家规定管制的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与精神药品。芬太尼是列入《麻醉药品品种目录》的物质,具有毒品属性。
专家表示,尽管“新精神活性物质”出现时间较短,成瘾性和长期生理损害还有待深入研究,但其滥用所带来的社会危害已日益显现。由于该类物质具有强烈的兴奋和致幻作用,吸食后会引起偏执、焦虑、恐慌、被害妄想等反应,由此诱发的恶性暴力案件犯罪屡有发生。
用得好是药品,用不好是毒品。
随着法律法规监管和大众警惕意识的不断增强,
再加上科普、宣传、教育等手段多管齐下,
越来越多的人会对毒品危害有更清晰的认识。
珍爱生命,远离毒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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